张亚可 3月21日,东航一架搭载132人的波音737客机在执行昆明——广州航班任务时,于广州梧州上空失联坠毁。然而就在这令人揪心的时刻,山西晋中山江村房地产公司却毫无底线地借用东航MU5735航班失事来进行宣传营销,引发网友质疑。企业利用热点事件营销已是司空见惯,但借空难营销不仅违背道德,更是违反法律。 灾难营销,亵渎的是生命,伤害的是人心。132不是一个冰冷无情的数字,而是代表着132条鲜活的生命,在所有人为之祈祷的同时,山江村地产借机营销打着引流、吸粉的目的去蹭流量、蹭热度,这无疑是“吃人血馒头”的行为,重重地践踏了人性。而群众对山江村地产的激烈批评也表明一个缺乏同理心和道德的企业,难以赢得消费者信任。 灾难营销不仅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也涉嫌了违法。《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回顾去年河南暴雨期间,鹤壁游泳馆借暴雨营销被罚款20万元。而山江村地产的行为无疑也违反了广告法,晋中市场管理局表示将从严处理。企业无利不往,但不能漠视良心,违反法律。这种陷身于利益之中、游离于灾难之外的做法,实在是令人不齿。 前有河南暴雨,后有东航空难,为何企业灾难营销屡见不鲜?究其根本是企业只一味追求利益,缺乏社会责任感。除此之外,灾难营销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小,不足以震慑涉事企业。想要遏止此类事件,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硬性约束。如普及《广告法》等,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加大惩罚力度;树立典型,以对其他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生命不容亵渎,法律不容试探。在灾难面前,请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秉持人文关怀,对生命保有敬畏,对灾难持有同情。企业想要长久健康的发展下去,除了法律的约束,更要有道德的自律,负有社会责任感,在人民心中得到认可,在灾难面前有所担当。 |